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本市2018年度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审计高评委)负责本市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市审计高评委办事机构设在上海市审计局人事处,负责本市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申报条件
具体的申报条件依照原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人〔2002〕8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依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规定,不接受公务员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一)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附件2)要求的考评内容,经过对申报人的认真考核,填写单位考评意见(考评意见的最后应在总体上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的等次作出定性评价结论),由单位邮寄至市审计高评委办公室或装入信封内,封口处加盖公章,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二)申报人员应如实报送申报材料,并在《承诺书》上签名。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评审资格或由发证机关收回其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的评审。
四、材料报送和受理时间
(一)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送上海市审计局人事处(世博村路300号3号楼2004室,联系电话:23110976)。
(二)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除外)。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人员需在本市从事审计专业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有效期内,不含临时居住证)。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在沪单位和中央管理的在沪企业的审计专业工作人员,可以在上海申报高级审计师的评审(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委托评审函)。
(二)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本年度如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以及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
(三)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四)申报者需提交2篇(含)以上能反映本人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调查报告。申报者本人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系本人独立撰写且发表在有国际或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期刊。
(五)大中型审计项目的主审,除包括《办法》附则第二十一条所列内容的主审外,还包括大中型审计项目中的分项目主审,申报者在申报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前置条件。申报人员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材料,供专家评审时参考。
(七)市审计高评委办公室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论文及专业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最后由市审计高评委评审。
(八)本通知及相关内容可在上海审计网(http://sjj.sh.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上查询、下载。
附件:1.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2.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
3.申报高级审计师材料目录
4.承诺书
上海市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8年7月21日
附件1
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1.《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在上海审计网“审计职称”栏目中或21世纪人才网“职称专家”栏目中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第5页、14页由单位填写核实意见,并加盖负责人签章、单位公章。
2.申报高级审计师自荐综合材料(不超过3800字)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且与评审表内容一致,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参加工作年月、行政职务、最高学历、学位、何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聘任年月、现在从事岗位、参加何种学术团体、社会兼职、审计工作专业工龄,工作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及规模,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时间及成绩,近三年考核结果等。
(2)学习培训经历:起讫年月、专业或主要内容、学习地点。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和国内外进修等。
(3)工作经历:起讫年月、单位及部门、从事岗位、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理论水平:论文论著标题、发表于何时何处、字数、获奖情况。如与他人合作,应注明本人承担部分。
(5)工作业绩:重点反映本人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之后,完成哪些审计项目,在审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业务成果等情况。
(6)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及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的获奖情况。
自荐综合材料打印15份,大标题为黑体3号、小标题为黑体4号、正文为宋体4号、页码居中,文尾本人亲笔签名。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的论文、调查报告和著作,按“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日期、独著或合著、字数”的内容打印目录15份,同时标明主送论文1篇供专家鉴定。提交的论文和调查报告等每篇原件1份、复印件3份(主送论文15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合作完成的论文和调查报告等应提供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限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有效期内全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业务成果获奖证书及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注册资格证书(全国统考获得)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送材料时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5.担任主审项目的审计通知书和主审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按审计项目时间顺序装订,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背后写好姓名装入小信封内。
7.所有申报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
附件2
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
申报人 姓 名 | 单 位 | 人事部门 电 话 | ||||
单 位 考 核 评 价 意 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 |
注:考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与业绩等方面,考评意见的最后应在总体上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的等次作出定性评价结论。
附件3
申报高级审计师材料目录
单位: 姓名: 电话: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份数 | 核 对 要 求 |
1 | 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 | 3 | 第5页、14页核实意见须具体写入并加盖公章。整份评审表加盖骑缝章。 |
2 | 申报高级审计师自荐综合材料 | 15 | 打印件,文尾本人亲笔签名。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
3 | 著作或论文、调查报告 | 4 | 原件1份、复印件3份(主送15份),目录15份,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合作完成的论文和调查报告等应提供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证明。 |
4 | 学历(学位)证书,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中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注册资格证书(全国统考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全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业务成果获奖证书及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 1 | 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单位人事部门核实盖章。报送材料时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
5 | 担任主审项目审计通知书 | 1 | 复印件按审计项目时间顺序装订,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
6 | 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 | 1 | 加盖公章,单位邮寄或信封封口盖章后随其他材料报送。 |
7 | 承诺书 | 1 | 承诺书由本人签名。 |
8 | 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 | 1 | 背后写好姓名装入小信封内。 |
注: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放入档案袋中,并在正面贴上此表。
附件4
承 诺 书
我郑重承诺:
1.本人本年度只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
2.此次申报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
3.本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是本人(或与合著人)结合理论研究与专业技术工作实践取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和参考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
上述如有失实、虚假情况,本人愿意接受评委会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后果。
承诺人签名:
2018年 月 日
上海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