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5号令)的要求,从2019年起,对申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现将2019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19年申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包括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三、继续教育的方式
2019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采用网络在线学习形式,成绩5年内有效。
四、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2019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应不少于20学时,课程可选择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课程学习。申报人员应在当年7月15日起至8月25日期间,完成专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申报人按时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有关情况,将作为今年中级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之一。
五、注册及学习
1、报名及学习流程:
7月15日起登陆上海建交人才网/房地人才网(jjrc.zjw.sh.gov.cn)—点击“2019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点击进入“上海市建设交通行业继续教育平台”—点击“用户注册”,完成个人信息填报—点击“课程中心”选课—在线缴费—在线学习—在线测试(如有)。详细操作方法请查阅平台首页使用指南。
2. 费用缴纳
10元/学时,2019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应学习不少于20学时。
六、学时记录和证明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25日期间,请至“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完成“新学员注册”;后,9月1日之后,请至“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查询学时记录,具体方法:“登陆”——点击“已修课程查看”。如需参与评审,则在“已修课程查看”中点击“全部学时记录导出”,打印后可作为申报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SHJXJY (微信答疑公众服务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
常见问题FAQ:
1、问:2019年学习多少学时?在何处学习?学习周期是怎样的?
答:2019年为试点,需完成不少于20学时;登陆上海建交人才网/房地人才网(jjrc.zjw.sh.gov.cn)—点击“2019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点击进入“上海市建设交通行业继续教育平台”完成学习;当年申报的学员请在7月15日起至8月25日期间学习完毕;课程可选择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课程学习。
2、问:学习完成绩证明如何取得?
答:首先,学员在规定时间内至“上海市建设交通行业继续教育平台”完成学习,课程简介中会说明该课程是否有在线考试,如该课程没有设置考试,学员完成课程学习进度达到90%以上即可;
其次,8月25日之前请至“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完成“新学员注册”,如曾在此网站注册过可省略此步骤;
最后,9月1日之后,请至“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查询学时记录,注意查分结果为学员截止当年8月25日前完成的成绩记录,成绩5年内有效。具体方法:在上述网站“登陆”后,点击“已修课程查看”。如需参与评审,则在“已修课程查看”中点击“全部学时记录导出”,打印后可作为申报材料。
3、如何查当年及有效期内学时情况?
答:登陆“上海市建设交通行业继续教育平台”——点击页首“学分速查”,根据提示可以快速查阅当年及3年、5年内有效学时情况;注意网站不提供证书打印功能,所有学员的学习记录将在系统中保留供工作人员查阅,确认合格后会提交到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如需证明请参阅“常见问题FAQ 2”获取;
4、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费用领取发票在哪里?
答:登陆“上海市建设交通行业继续教育平台”——个人中心——订单查询——申请发票后系统会提示统一领取发票的时间和地点;
5、交书面申报材料时无法提供学时证明怎么办?
答:今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属于试点第一年,如有学员有特殊情况来不及提供学时证明可以后补学时证明,评委会最终将以系统学时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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